一、总则
1.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招生工作,确保招生工作的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,特制定本制度。
2. 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中职招生工作的全过程,包括招生计划、招生政策、招生程序、录取结果等信息的公开。
二、招生信息公开的原则
1. 真实性原则:公开的招生信息必须真实、准确,不得有虚假、夸大或误导性内容。
2. 及时性原则:招生信息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公开,确保考生和家长能够及时获取最新的招生信息。
3. 完整性原则:公开的招生信息应全面、完整,涵盖招生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。
4. 便利性原则:招生信息的公开应便于考生和家长查阅和获取,可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进行公开。
三、招生信息公开的内容
1. 学校概况:包括学校名称、办学性质、办学层次、办学地点、办学规模、师资力量、专业设置等基本情况。
2. 招生计划:包括招生专业、招生人数、学制、学费标准等。
3. 招生政策:包括招生对象、报考条件、录取规则、加分政策、优惠政策等。
4. 招生程序:包括报名时间、报名方式、考试时间、考试科目、录取时间、录取方式等。
5. 录取结果:包括各批次录取分数线、录取考生名单等。
6. 咨询及申诉渠道:包括招生咨询电话、电子邮箱、信访接待地址等,以及考生对招生工作的申诉渠道和处理办法。
四、招生信息公开的方式
1. 学校官方网站:在学校官方网站设立招生专栏,及时发布招生信息,并提供在线咨询服务。
2. 招生简章:印制招生简章,向考生和家长发放,详细介绍学校招生政策和相关信息。
3. 新闻媒体:通过报纸、电视台、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发布招生信息和宣传报道。
4. 招生咨询会:参加各级各类招生咨询会,面对面解答考生和家长的疑问。
5. 微信公众号:利用学校微信公众号发布招生信息,方便考生和家长通过手机获取。
五、招生信息公开的时间
1. 招生政策和招生计划在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及时公开。
2. 招生程序和时间安排在招生工作开始前至少一个月公开。
3. 录取结果在每批次录取结束后及时公开。
六、招生信息公开的管理与监督
1. 学校成立招生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监督。
2. 招生就业处负责招生信息的收集、整理、审核和发布工作,确保招生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。
3. 学校纪委对招生信息公开工作进行全程监督,对违反招生信息公开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。
4. 设立招生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和举报邮箱,接受考生和家长的咨询和监督。
七、附则
1. 本制度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。
2.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2023年12月1日